|
1 这座城市的冬天,永远都是白茫茫的。雪花像蝗虫似地来势汹汹,一夜之间啃食掉了城里的所有色彩,只留下一片刺眼的白。我与安红面对面地坐在有缘婚姻介绍所的大堂里。我的面色惨白,目光像是逃兵般在她那件昂贵的貂皮坎肩上四处躲避着。 安红是我妈花三千块钱请来的金牌红娘,五年前,我叫她安呆呆,她喜欢吻我的鼻梁。我们从同一座城市,考入同一所大学,谈了四年恋爱。毕业时我要留在北京寻找编剧梦,而她甩了我一记耳光后,头也不回地挤上了回家的列车。 在北京炙热的阳光下,我轻蔑地告诉她,回家会一辈子没出息,而安红却恨恨地大喊道:“我一定会过得比你好。” 五年的时光,把我变成了一个笑话,甚至不是老妈的资助,我连逃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。安红微笑地看着我,就连她嘴里呼出的空气都像是充满胜利地挑衅似的,她肯定已经从老妈那里得知了我的境遇。我屏住呼吸,还是装出一副成功人士的淡定,因为我不愿承认,安红这五年过得真比我好。所以,我要先发制人,首先打破空气里的沉寂。 “看来你的工资不低啊。”我的声音别别扭扭地从口腔里发出,甚至后面几个字都已经变了音。 安红轻轻地抿了口放在桌子上的咖啡,不急不慢地说道:“只是业余爱好罢了。我先生也希望我能有份自己的事业。” 安红轻轻地将手握在一起,她无名指上的钻戒闪闪发光,直刺进我的眼睛里。安红一点都没变,她还是这么善于报复人。我将眼镜摘下来擦了擦,想借此躲开那恼人的光芒。 “不过,真没想到,你能成为我的客户。” 安红似乎看出我在躲避,她握着我的个人信息,轻轻地在我眼前晃了晃,那颗钻戒气势汹汹地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。 这家伙真是太过分了。我伸伸胳膊,故意让手腕上的手表从衣袖里掉出来,那是我浑身上下最值钱的玩意。但是,安红却像是没看见似的,自顾自地喝着那杯热气腾腾的咖啡。 在钻戒的光芒下,我的手表显得黯淡无光,甚至有些寒酸。我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,并迅速将它隐藏在了我的衣袖里。安红低垂着眼帘,像是个女王,跟五年前,甩我耳光的那个傻妞相去甚远。我甚至开始后悔,如果当年我不留在北京,而是老老实实地跟她回家,也许今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了。虽然,我还是觉得安红很美,但是覆水难收,面对前女友的咄咄逼人,我不能坐以待毙,必须绝地反击。 想到这里,我再次打起精神,努力地将脑袋高傲地抬起来。我逼着自己,盯住安红的眼睛,以此不让自己看起来心虚。 “我也没想到,咱俩会在这里再见面。不过你来做红娘,我倒是放心了。”我将笑容努力地挤到脸上,虽然我觉得,那笑容看起来很蹩脚,但是这已是我最大限度的努力了。 “你说得没错,这个世界上,我最了解你想要什么样的女人。”安红朝我微笑着,可是那笑容背后分明藏着报复的快感。 “那我什么时候可以来相亲?”我不想再跟她坐在一起了,所以直奔主题。 “明天就可以。晚上等我的短信通知吧。”安红说着,掏出了自己崭新的iPhone手机,优雅地拨通了我的电话。 这一定又是她的阴谋,我局促地从口袋里掏出五年前分手时的安卓机迅速挂断。安红微笑着,像是查看战利品似的俯视着我手里的电话。 “没想到,五年了,你还在用它。”安红微笑着说。 “我手机掉马桶里了,临时用用它。”我都不知道,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么蹩脚的理由。安红噗嗤一下笑了,她的脸蛋微红,但是已经看不出当初的温柔了。 “你还是那样丢三落四。存下我的电话,今后好联系。”安红一边说着,一边将她涂抹了奢侈化妆品的脸蛋微微地撇向玻璃窗外。末了不忘加上一句“用不用我开车送你回家?”安红已经断定我没有车,她的脸上充满了胜利的幸福感。 “不用,打车就好。”我几乎是逃跑般站起身来,安红伸出手,对我施以礼节性的告别。我握住她的手,似乎还像以前那样柔软,但是那枚闪亮亮的钻戒,却着实硌着我了。 2 从有缘婚姻介绍所出来,我将身体紧紧地蜷缩在了大衣里。天上的雪花像是在嘲笑我似的,争先恐后地往我的眼镜上贴。我懒得擦拭它们,一心只希望赶紧逃回家。 夜里,我躺在被窝里,手机放在枕头边上。时钟已经越过了十点,可是安红却迟迟没有发来短信。我真希望她将我的事情忘掉,这样明天就不必再见到她了。可是,正当我迷迷糊糊地时候,她的短信还是来了。安红告诉我,明天早上九点,哈根达斯见面。 我在北京无数次地经过哈根达斯的门口,但从来没有进去过。因为,那里面一个冰激凌足以消耗掉我一个周的饭钱。安红将相亲地点安排在那里,显然别有用心。她想让我出丑,逼我承认自己过得像狗屎一样。但是,她小瞧了我的自尊心。作为她的前男友,就算为了当初分手时的那句话,我也不能退却半步。 想到这里,我一翻身从床上爬起来。伴随着昏暗的灯光,我将大衣柜翻了个底朝天,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,将多年不穿的西服拖了出来。老妈从门缝里看到七零八落的衣服堆在地上不但没有生气,反而偷偷地乐了。 “你小子终于开窍了。”老妈推开门,脸上堆满了幸福,好像地上的衣服里藏着她的大孙子。我知道她一定以为,我这么折腾完全是为了明天的相亲。我心中一阵苦笑,但是为了哄老妈帮我把西服熨烫平整,我只能将计就计。 第二天一大早,我早早地就起床了。我将西服穿在了身上,黑色的皮鞋也被擦得锃光瓦亮。我照着镜子,似乎那个过得像狗屎一样的男人,一夜之间变成了个成功人士,我对自己的打扮十分满意。 昨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雪,我穿着单薄的西服,早早地站在哈根达斯的门口。我哆哆嗦嗦地看了看表,已经九点十分了,可是,安红还是没有出现。迟到不是她的习惯,这肯定是她在故意整我。我将冻得发红的手,放进了裤子口袋里,可是该死的风,还是能够吹进来。正当我左顾右盼的时候,一辆宝马车摁响了喇叭。我这才发现,自己挡在一处车位前面。我心不在焉地向旁边让了让,宝马冒着一缕青烟,稳稳当当地停在了里面。 “对不起,今天堵车。你为什么不先进去?”宝马的车窗缓缓地降下,安红那张精巧的脸,勉强地伸了出来。她的脸红扑扑的,显然车里的暖气开得十足。我站在寒风里,局促地凑近一些,好让自己哆哆嗦嗦的话语不至于隐没在吵闹的大街上。 “我也是刚来。”我冻得发青的脸,显然出卖了我的话。真没想到,见面的第一回合,我就完全处于了下风。 安红穿着她的貂皮坎肩,优雅地下了车。她上下将我打量一番,笑容轻轻掠过她那张被各种化妆品包裹的脸。 “穿得够精神啊。今天好好表现。”安红说着,熟练地推开了哈根达斯的大门,我不甘示弱,紧紧地跟在了她的身后。 冰激凌琳琅满目地躺在冰柜里,隔着厚厚的玻璃,似乎都能闻到浓郁的香甜味。 “你想吃什么?我请客!”我打开手机准备扫码,显得十分有底气。 安红听了我的话,脸上闪过一丝苦笑。她凑到我身边,小声地说道:“被冻傻了?你不是跟我相亲,你应该问问人家吃什么?”安红说着,将她那高贵的目光,投向了靠窗的一个姑娘。这时,我才发现,那个女孩已经看了我很久了。 安红熟练而又专业的将我介绍给了女孩,然后起身离开了冰激凌店。 那姑娘完全被名牌包裹着,她红红的嘴唇上下拨动着,在短短十分钟的时间里就将我的经济实力了解了个遍。随着我机械地报告着收入情况,那姑娘的笑容渐渐消耗殆尽。她转头看着窗外的景致,显然对我已经没了兴趣。我请她吃了冰激凌花了两百多元。可是,她却没吃几口,便接了个电话,匆匆起身走掉了。临走时,连电话也没有告诉我。 我望着对面缺了一角的冰激凌,心里暗暗咒骂着安红。这一定是她为了报复我,故意挑选来的。可是,还没等我从刚才的阴影中走出来,安红却鬼使神差地重新坐到了我的对面。 “嘿,看样子你们谈得不是很愉快。”安红将脸朝我这里靠了靠,似乎是怕我听不到她的话。 我万万没有想到,安红竟然还会杀个回马枪。我看着她,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。“你……你怎么又回来了?” “我必须对客户的相亲情况负责,这是我的工作。”安红一边说着,一边将女孩刚刚吃剩下的冰激凌向旁边推了推。 “你不会一直在监视我吧?”我心中有种不祥的感觉,我四处张望着,努力要找到安红刚刚躲藏的角落。 “我在车里喝咖啡。”安红说着,指了指窗外的宝马车。 我看着安红那张优雅的脸,心里已经是火冒三丈了。可是,为了不让自己失去理智,我不得不装出一副无所谓的神情。 “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”我说着再次招呼来服务员。“想吃点什么,现在我可以请你吃冰激凌了吧。”我将餐单递给安红,像是逼迫她似的。 “不了,我这几天不方便吃这个。”安红朝服务员笑笑,她的理由充分而又毫无破绽,这让我顿时感到局促。 “你多吃点。这么贵的冰激凌,不要浪费了。”安红说着将女孩吃剩的冰激凌推到了我的跟前。真没想到,五年不见,安红已经变成了一个厉害的女人。她不动声色地又将我侮辱了一遍。 “我以为你会喜欢这样的姑娘,她一心想要去北京闯荡。”安红的目光犀利地落在我的脸上,似乎在提醒我不要忘记,五年前那个愚蠢的决定。 “这种女孩只想找个金龟婿,然后名正言顺地花男人的钱。”我死死地盯着安红的脸,这是我对她的反击,可是安红好像没听见似地,脸上依旧是那抹高傲的微笑。 “好了,这个姑娘不成,我还会给你安排下一个的。你打算在这里安定下来吗?”安红突然向我发问,这让我有些措手不及。 “在这里写剧本让我更舒服些。你知道的,这里的空气比北京好上一万倍。”我说着看向天空,似乎要证明我的理由十分充分。 “用在北京的工资,回家生活,一定会很自在。”安红微笑着。 “确实如此,你要知道,北京的工资是这里的好几倍。”我说着,吃了口冰激凌。正当我在为下一句谎话绞尽脑汁的时候,我的电话突兀地响了起来。 我拿起手机,上面显示着老王两个字。老王是我在北京认识的制片人。他答应给我推销剧本。这个时候,他的电话让我的心砰砰跳了起来。 我希望老王能把我从狗屎一样的生活里拖出来,但是奇迹没有发生,我的剧本还是无人问津。可是老王不打算放弃,并决定先借我一万块钱,好让我度过难关。老王的声音极度洪亮,在安静的冰激凌店里,就像是开了免提。安红坐在我的对面,完全能够听得清清楚楚。 我用一阵“嗯嗯啊啊”,迅速挂断了电话。安红看着我,什么话也没有说。她摆弄着手指上的钻戒,好像在做无声的庆祝。 “我的一个制片朋友,想要买我的剧本。”我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心虚,只能埋头到冰激凌里。哈根达斯特有的奶香,这个时候却显得苦涩异常。我悄悄地抬起眼皮,希望能够窥探到安红脸上的表情。但是,安红脸上的粉底涂得太厚了,我根本无法从上面读到有用的信息,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她现在一定在心里偷着乐呢。 “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?”安红突然拨动嘴唇,轻轻地询问着。我的脑袋里,全都是沮丧,所以没听清楚。 安红见我没有反应,继续解释道:“昨天猴子和大美来出差,我请他俩吃饭,你要不要一起来,他们很想见你。” 猴子和大美是我们的大学同学,据说混得不错。面对安红的邀请,我一时间很难找到拒绝的理由。 “没问题,我好久没有看到他俩了。”我一边说着,一边装出一副兴奋的样子。 “这顿饭我来请,算是给他俩接风。”我虽然已经穷得叮当响了,但是为了显示自己过得很好,我必须要在饭局上占据主导地位。 “不必了,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。”安红的话显然另有深意。 “还是我来吧。别花你老公的钱了。”我针锋相对,脸上甚至显露出了不容置疑。 安红无奈地耸了耸肩膀,“好吧,晚上六点,望海宾馆,他们就住那里。我还有事,要先走了。”安红优雅地站起身来,抖了抖她那件貂皮坎肩,像是一只白天鹅似的,从我的眼前飘然而逝。安红留下的香水味,充满了华贵的味道。虽然香味很美,但是我已经无心去细细品味了。 安红的宝马车刚刚消失在视野里,我便赶紧打开美团查看望海宾馆的价位。看到屏幕上显示的数字,我开始有些后悔。这顿饭请下来,恐怕我半年的预算都要搭进去。但是,一想到安红在我面前那高傲的微笑,我脑子里所有的理智都被打败了。
|